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為指導和規范我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估工作,完善預案管理體系,增強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技術評估指南(試行)》。
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評估以及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體性活動的環境應急預案的評估。企業事業單位可自行組織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和評估工作,也可委托環境科學研究院(所)、環境技術中心等具備環評資質的單位開展預案編制和評估工作。
評估要點:
1 、預案編制整體是否符合要求
2 、項目基本情況是否清晰
3 、環境危險源的識別和確定是否準確
4 、應急機構是否健全、職責是否明確
5、 預防與預警機制是否合理
6 、應急處置是否及時準確有效
7 、后期處置是否全面
8 、監督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9 、附件信息是否齊備
預案評估小組及評估會議: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人員應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協會、相鄰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周邊社區(鄉、鎮)代表以及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
更多信息請查閱:《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技術評估指南(試行)》文件。